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21〕2号)文件的要求,我校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次优秀成果推荐的方法、程序、类别、申报材料数量 与装订等,须严格遵守《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附件1)各项规定。
二、为保证申报质量与提高竞争力,我校将优先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成果:
(1)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者;
(2)或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等国家级课题已结题者;
(3)或研究成果(或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大复印中心报刊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者;
(4)或研究成果被党委或政府部门采用并产生较大社会效益者。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组织与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及申请者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查。
三、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纸质版: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上述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采用课题申报书封面的形式贴在档案袋上,报送至科研处。
电子版:《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和《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要求统一放入以“学院+姓名+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命名的文件夹中,发至科研处邮箱dckyc@dlufe.edu.cn。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洪艳 刘宝洪
联系电话 :0411-39265082, 13940904885
报送地点:勤政楼A415科研处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13日